发布时间:2025-06-03 来源:凉山禁毒 字体: 大 中 小
“一起吸的毒,怎么我坐牢?”三两好友相聚,酒正酣时,男子竟开房邀约“好兄弟”吸毒醒酒。事发后,得知自己即将面临牢狱之灾,他困惑不已……
2024年9月,湖北荆门,王某和程某、魏某、衡某相约在一家饭馆聚餐,酒足饭饱后四人意犹未尽,便继续约往KTV唱歌喝酒。两轮下来,大家酒劲上头竟鬼使神差地决定“搞点毒品醒醒酒”。随后他们凑了500元,由王某和程某联系毒贩唐某(另案处理)购得毒品。王某出资在宾馆开房,四人轮流在房中吸食毒品后离开。次日,魏某如法炮制,邀约其余三人至自己租住的车库内一起将昨夜剩余的毒品吸食完毕。几天后,四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程某、衡某两人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近日,荆门市京山市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魏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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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为什么一起吸毒,受到的处罚却截然不同呢?
A1:王某、魏某分别在出资开的房间和租住的车库邀约程某、衡某一起吸毒,二人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而程某、衡某受邀吸毒,属于违法行为。
Q2: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
A2: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容留,是指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行为既可以主动实施,也可以被动实施;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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