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7 来源: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字体: 大 中 小
全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从业人员、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化解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维护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安全稳定秩序,现就做好我州人力资源服务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细化工作责任,严守安全红线。各机构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重点看看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做没做,查查消防设施器材有没有、能不能用,举办现场招聘洽谈活动、线下培训等集体活动的,要检检消防、安保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有没有落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制度,加强用工管理。各机构要严格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安全培训等制度,做好自有职工和派遣员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教育,督促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三、依法合规经营,规范市场秩序。各机构要严格遵守《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主动及时履行服务许可、备案、年度报告等义务,依法公开各项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经营证照、监督机构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规范招聘用工、合法派遣,不擅自经营职业中介、劳务派遣业务和从事网络招聘服务,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不发布虚假招聘或歧视性内容信息,不借“劳务外包”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不在非临时性、非辅助性、非替代性岗位派遣员工,不实施招转贷、招转培、培训贷、泄露个人信息、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安全宣传,提升防护水平。各机构要通过内部通知、现场提醒、线上推送等多种方式,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反诈防骗、出行安全等知识宣传,提升从业人员、求职人员及服务对象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员工合理安排出行,遵守交通规则、公共场所安全规定,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请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温馨提示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全力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确保行业安全平稳、服务规范有序。
特此提示。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6日
打印本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