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8 来源:职业能力建设科 字体: 大 中 小
凉人社函〔2026〕38号凉山州周辉卷烟设备特优技师工作室:
你室《关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变更领办人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凉山州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凉人社规〔2025〕2号)精神,经对你室拟任领办人周伟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核查,同意凉山州周辉卷烟设备特优技师工作室领办人由周辉变更为周伟。变更后,工作室原有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权责、建设任务及相关支持政策保持不变,不重复享受一次性建设补助。
请你室自本函印发之日起,严格按照《凉山州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运行管理,认真履行技能攻关、技艺传承、带徒传技、技能推广等职责,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与复查评估。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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