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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2024版)

发布时间:2024-06-11     来源:政策法规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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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2024版)
填报部门(盖章):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负责人:               
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负责人:                    填报人:卢佼          联系电话:15298216206
序号 清单序号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设定依据 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问责依据 追责情形
及免责情形
监督方式
1 79 行政许可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职业能力建设科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4.送达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将相关文书送达当事人。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0700;
0834-2161847
依据《凉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调整拆分
2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职业能力建设科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4.送达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将相关文书送达当事人。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0700;
0834-2161847
依据《凉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调整拆分
3 80 行政许可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4.送达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将相关文书送达当事人。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0700;
0834-2161847

4 81 行政许可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劳动关系科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4.送达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将相关文书送达当事人。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0700;
0834-2161847

5 82 行政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4.送达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将相关文书送达当事人。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0700;
0834-2161847

6 1020 行政处罚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与医保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7 1021 行政处罚 对缴费单位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行政处罚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与医保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8 1022 行政处罚 对缴费单位伪造、变造、故意毁灭社会保险缴费等财务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行政处罚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与医保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9 1023 行政处罚 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或者社会保险待遇支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10 1024 行政处罚 对单位未按规定告知失业人员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11 1025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与医保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12 1026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行政处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13 1027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须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特种作业工种,向求职者或被录用人员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和资格证等证件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四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14 1028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行政处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15 1029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16 1031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17 1032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和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18 1033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行政处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19 1034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拒绝或拖延签订集体合同、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所需资料、劳动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抵触、集体合同不按时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及其他违反集体合同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三十八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0 1035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1 1036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侵害集体协商代表的特殊保护权益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2 1037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违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3.《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四十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3 1038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拒绝补发最低工资差额和拒绝支付赔偿金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第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4 1039与1043整合 行政处罚 对组织或个人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五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023年动态调整
25 1040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向应聘人收取费用或以招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6 1041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行政处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第九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7 1042 行政处罚 对侵害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障权益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五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三条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4.《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四十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8 1044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行政处罚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十八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9 1045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歧视性内容行为的行政处罚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30 1046 行政处罚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取欺诈、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介绍单位或者个人从事违法活动的行政处罚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31 1047 行政处罚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现场招聘会未制定组织实施办法、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未核实参加招聘会的招聘单位及其招聘简章的真实性、合法性,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招聘会信息并对招聘会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以及举办大型现场招聘会不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32 1048 行政处罚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建立健全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发布的信息不真实、不合法,泄露或者违法使用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行政处罚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 、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33 1049 行政处罚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互联网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违反《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网络安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34 1050 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时改变用人单位与个人的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串通侵害个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罚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条 、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35 1051 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行政处罚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36 1052 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未备案,设立分支机构及办理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书面报告的行政处罚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37 1053 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在服务场所明示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制度或者保存服务台账、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的行政处罚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38 1054 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五条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39 1055 行政处罚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40 1056 行政处罚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行政处罚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41 1057 行政处罚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经许可从事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为没有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鉴定不合格的人员申报职业资格证书行为的行政处罚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50号)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024动态调整修改
42 1058 行政处罚 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未依法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43 1059 行政处罚 对职业技能鉴定站(所)不遵守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未从国家规定的试题库提取职业技能鉴定试题、拒不受理符合申报条件和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不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和乱收费的行政处罚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44 1060 行政处罚 对滥发、伪造、仿制职业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 1.《工人考核条例》第二十七条
2.《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第二十七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45 1061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46 1062 行政处罚 对劳务派遣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非法转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行为的行政处罚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47 1063 行政处罚 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48 1064 行政处罚 对用工单位违反辅助性岗位确定程序规定的行政处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49 1065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违规办学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50 1066 行政处罚 对继续教育机构未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建立教学档案,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证明的行政处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51 1067 行政处罚 对禁止吸烟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或违反规定设置吸烟器具的、个人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抽烟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52 1068 行政处罚 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诊断证明或收受当事人财物的行政处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53 1069 行政处罚 对企业违反企业年金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54 1070 行政处罚 对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55 1071 行政处罚 对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的行政处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56 1072 行政处罚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的行政处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与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57 1073 行政处罚 对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或未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或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的行政处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与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58 1074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的行政处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与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59 1075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在工伤认定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60 1076 行政处罚 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未履行查询义务,或者招用、继续聘用具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与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61 194 行政处罚 对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民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 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 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职业能力建设科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教育体育局设立,与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62 195 行政处罚 对民办学校举办者及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危害学校稳定和安全、侵犯学校法人权利或者损害教职工、受教育者权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
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
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职业能力建设科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教育体育局设立,与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63 196 行政处罚 对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所举办或者实际控制的民办学校疏于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第二款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职业能力建设科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教育体育局设立,与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64 197 行政处罚 对社会组织和个人违反规定举办、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或者在民办学校筹设期内招生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 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 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 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职业能力建设科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教育体育局设立,与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65 新增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网络招聘信息违法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开展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依法履行信息审查义务的行政处罚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023年动态调整
66 新增 行政处罚 对以网络招聘服务平台方式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履行核验、登记义务,不履行招聘信息、服务信息保存义务的行政处罚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023年动态调整
67 新增 行政处罚 对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违规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024年动态调整
68 新增 行政处罚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违规组织、安排、管理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学生实习实训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024年动态调整
69 新增 行政处罚 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拒绝监督检查或者谎报、瞒报有关情况的行政处罚”。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五十七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024年动态调整
70 新增 行政处罚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50号)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立案责任:对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情况,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以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各种执法文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2024年动态调整
71 28 行政强制 对未按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加收滞纳金、划拨社会保险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凉山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催告责任: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下达催告通知书,履行催告义务。
2.决定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3.执行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与医保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72 29 行政强制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社保基金资料予以封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内部审计科) 1.催告责任:发现被检查单位有可能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证据资料,有必要采取封存强制措施,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2.决定责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报经批准后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3.执行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件,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实施查封和扣押。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社保基金的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进行处置。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73 71 行政检查 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条
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
5.《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
6.《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第二十四条
7.《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检查责任: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移送责任:对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进行处置。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与医保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
74 72 行政检查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 1.检查责任: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移送责任:对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进行处置。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75 73 行政检查 社会保险核查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二条 凉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凉山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检查责任: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移送责任:对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进行处置。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与医保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2024年动态调整)
76 74 行政检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科(凉山州劳动监察支队)、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1.检查责任: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执法计划或专项活动方案,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移送责任:对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进行处置。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77 55 其他行政权力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五条 第二款
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州人事考试中心 1.立项责任:对发现或被举报的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予以查处立项。
2.审查责任:考试现场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凉山考区的应试人员违纪违规,由州人事考试中心告知决定。考试证书(证明)发放后,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持证人员获取证书(证明)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由考试组织机构将处理意见及证据材料报考试主管部门或上级考试机构进行复核认定。
3.决定公布责任:经部门研究决定并向个人公布。
4.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追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34-12345;
0834-216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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