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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2026年第四次因病非因工鉴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4     来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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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1号)要求,为保障参保单位、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确保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依法、公平、公开。现将经凉山州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组鉴定、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定,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规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2026年年9月27日。

监督举报电话:州人社局基金监管科 0834-2172029

序号

姓名

身份证

单位名称

伤病残情况

鉴定结论

1

谌洪勇

51********35

个体参保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维持性血液透析,糖尿病肾病。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刘沁玲

51********22

个体参保

动静脉内瘘狭窄伴斑块形成,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维持性血液透析,肾性贫血,肾性骨病,肾性高血压,高磷血症,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血清肉毒碱缺乏,尿素性胃炎,多浆膜腔积液,右肾囊肿,高血压性心脏病。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陈玖万

51********11

宁南县华弹小学

1.右眼视网膜脱落;2.双眼白内障;3.双眼高度近视,右眼无光感,左眼矫正视力0.1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朱远华

51********16

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昌市万达广场分公司

慢性肾衰竭5期(尿毒症期),肾性贫血、肾性骨病,维持性血液透析。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

孙振新

34********91

个体参保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维持性血液透析。糖尿病和视网膜病变,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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