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2 来源: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字体: 大 中 小
凉人社行审〔2026〕48号
凉山吉运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对部分岗位员工实行特殊工时制。现批复如下:
1.针对你公司经营特点,对你公司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等共计2个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涉及人员15人。
2.实行特殊工时制的期限为壹年。
3.实行特殊工时制,你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征得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实施中要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其中集中休息时间不能代替职工带薪年休假,从而保证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其工资报酬。
具体岗位和人数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