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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国药控股凉山医药有限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异地备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6-05-22     来源: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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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凉山医药有限公司:

由国药控股凉山医药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异地备案报告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同意你公司备案。你公司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批复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函》(人社部函〔2026〕2号)的批复,对国药控股凉山医药有限公司工作的总经理岗位1人、财务总监岗位1人、采购员岗位2人、市场营销员岗位5人、公务用车驾驶员岗位、长途运输驾驶员岗位4人,从2026年1月7日起至2029年1月6日止三年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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