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7 来源: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科) 字体: 大 中 小
凉人社行审〔2026〕16号
凉山州和谐天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校提交的《变更培训工种申请报告》收悉。为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川人社办发〔2020〕73号)和《凉山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凉人社办发〔2023〕68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局于1月9日对你校进行了实地检查和验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同意你校取消健康管理师、病患陪护员、月嫂3个职业(工种)。
此复。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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