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0 来源:凉山州就业局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号)的文件要求,经审核,州本级103户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对州本级2024年第六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0834-2161945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 10 日
附件:凉山州州本级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第六批).xlsx
打印本页 关闭